为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为规范服务联盟成员单位的服务行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打造良好的企业的优质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公约,中关村创新科技诚信联盟向社会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服务联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为指导;以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部门开展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工作,引导服务机构开展协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信息资源的优势互补、扩大信息交流范围、降低服务机构及中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需求,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为宗旨。

 

       二、服务中心是服务联盟的核心机构,负责召集、组织、联系、协调各成员与服务联盟有关的活动以及进行服务联盟的日常管理。

 

       三、园区、孵化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载体、商会、协会、科研院所、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要成为联盟成员,需要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自愿成为联盟成员。

 

       四、联盟成员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服务联盟管理办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树立自身良好社会形象。

 

       五、联盟成员要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并且每年接受服务中心的考核评估。

 

       六、联盟成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在信息化平台所提供产品及服务信息须真实有效。

 

       七、联盟成员可通过信息化平台发布服务信息和宣传。信息化平台展示其服务能力、服务内容等方面并推选优秀服务机构。

 

       八、如联盟成员违反《服务联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成员资格。

 

       九、严重违反本公约或是被清退惩罚的联盟成员,其在信息化平台的信息将被屏蔽。 成为联盟成员视为接受并自愿遵守本公约。 

 

中关村创新科技诚信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