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 作者:诚信联盟
- 分类:联盟简介
- 点击数:2983
关于我们
中关村科技创新诚信联盟,于2016年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社团组织,是以开展产品追溯技术研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制定技术标准;诚信企业和产品评价;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交易与保护;专业咨询培训与会展;承接政府委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专注新兴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全国性科技社团。
中关村科技创新诚信联盟不断创新机制,夯实基础,助推发展;开展诚信企业和产品评价;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弘扬正能量的企业发展趋势;贯彻“京津冀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积极促进中国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交流与合作,开展专业咨询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技术标准;承接政府委托;搭建金融和法务服务平台;为促进企业合作交流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是立身之本;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是立业之本;就城市而言,诚信是发展的不竭资源,是立市之本; 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是立国之本。
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坚守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理念,培育诚信企业品牌,做诚信体系最坚定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依法自律,合法经营,严守规章,规范管理;
杜绝经营活动中欺诈和虚假宣传,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绝不误导、欺骗客户和商业伙伴,把好质量关,对社会负责;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不搞不正当竞争;
让我们以企业的方式,以联盟的名义,携手宣言,严格履行承诺,接受全社会的诚信监督;为共建信用中国,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
组织机构
1,联盟组织机构设置为:联盟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及秘书处、监事等机构。
2,理事会是联盟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联盟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对联盟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等组成.
3,顾问委员会是:指导联盟确定发展方向和决策重大事项;指导理事会制定联盟的战略规划、行动计划、重大专项工作等。
4,专家委员会是: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作为联盟智囊与技术支撑机构,负责联盟的政策、技术、法律等咨询工作。
5,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根据理事会授权负责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为推动联盟业务开展,秘书处将根据需要协调成立项目组。
6,条件成熟时可设立地区分支机构及联盟专业委员会。
组织机构职责
(一)理事会职责
1.执行联盟成员大会的决议;
2.决定增补或免去副理事长、理事单位;
3.审议联盟的基本管理制度;
4.审议批准联盟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督查经费使用情况;
5.决定联盟重要活动安排和重大项目(专题、课题)立项;
6.决定联盟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或终止;
7.决定评选、表彰、聘任、授予荣誉等事项;
8.核定联盟有关专利许可的协议及相关约定;
9.决定联盟成员加入、退出和除名事项;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秘书长召集。
在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经理事长、副理事长提议,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三)理事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会议表决须由半数以上参会理事通过。
(四)秘书处的职责:
1.经理事会授权,负责联盟章程的解释;
2.执行联盟大会及理事会决议,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联盟的各项工作;
3.重大事项提交理事会会议批准;
4.负责理事会会议筹备,负责编制并向会议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负责受理相关企业加入联盟的申请,审查其资格;
6.负责受理联盟项目的立项申请,审查申报材料的完备性,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议,上报理事长批准;
7.依据联盟有关制度提议成员除名及受理联盟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8.负责组织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
9.依据联盟章程,承办理事会和理事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五)联盟设秘书长。
联盟设秘书长1名,由理事会成员兼任,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职责是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执行理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秘书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其他的日常事务。秘书长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名副秘书长,并由理事长审定。
联盟成员代表大会职责
(一)联盟成员代表大会职责:
1.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和秘书长;
3.讨论决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
4.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5.决定联盟的变更和终止事宜;
6.审议联盟理事会提交的其他报告。
(二)联盟成员代表大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经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提议,可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
(三)联盟成员代表大会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会议表决须由半数以上参会成员通过。
成员单位划分
1,副理事长单位。
2、常务理事单位。
3、理事单位。
4、会员单位。
成员单位权益
1,挂牌副理事长单位:享受申报国家级立项一次,省部级立项一次;可参与承接联盟相关行业项目;并可在工信部万寿路办公区1号楼2层,设立一个办事机构。
2、挂牌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申报省部级立项一次;可参与联盟相关行业部分项目;并可在工信部万寿路办公区1号楼2层,设立一个联络点。
3、挂牌理事单位:享受申报立项指导三次。并可在联盟大型活动中宣传亮相和发言。
4、挂牌会员单位。享受申报立项指导一次。并可在参与联盟活动中宣传亮相。 备注:产业园区挂牌单位:享受以上所有待遇,联盟安排产业孵化器与金融加速器进驻。